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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私家侦探;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5-07-21 16:27:12浏览次数:3

一、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如果房产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屋增值部分当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果是自然增值的,则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于婚后积极管理、经营导致增值的,则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虽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者支付首付购买,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房产和房屋婚后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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