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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签字贷的款,被一方用掉,另一方需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关注者

发布日期:2025-08-13 18:47:03浏览次数:3

认定夫妻债务的其中一个标准就是“共债共签”,夫妻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就算没有签字,但是在现场,协助办理贷款事务,也属于有共同借款的合意,就可以认定是夫妻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贷款下来后,被一方偷偷用掉了、转移走了,另一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两个办法:


1.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归男方,并附上违约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在你们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后续他还不起了,债权人仍有可能向你提起诉讼,要求还钱。这时候你就只能先还清欠债,再凭离婚协议,要求男方还你钱,并进行违约赔偿。


2.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主张男方转移财产。


这个就要审查钱款的走向,是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是花在男方自己的吃喝玩乐,或者偷偷转给了别人,那你也可以主张男方转移财产,要求他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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